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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官司纠纷主要都有哪些纠纷类型

时间:2025-07-31    来源:苏州商务调查公司   浏览量:105

婚姻官司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后的各类争议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可归纳为以下几类:


一、离婚纠纷

1. 离婚条件争议

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(如感情破裂、分居满两年、家庭暴力等)。

一方不同意离婚时,另一方需通过诉讼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(如重婚、同居、赌博恶习等)。


2. 离婚程序争议

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问题(如一方反悔或未按时办理手续导致申请失效)。

诉讼离婚的管辖争议(如被告户籍地、经常居住地或特殊情形下的管辖法院)。


二、财产分割纠纷

1. 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

婚后共同财产(工资、投资收益等)与个人财产(婚前财产、遗嘱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等)的区分。

房产分割争议(如父母出资购房、婚前首付婚后还贷、房产登记名与实际出资不符等)。


2. 财产分割原则

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。

一方隐匿、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(少分或不分财产)。


三、子女抚养纠纷

1. 抚养权归属

子女年龄的影响(2岁以下一般随母,8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)。

优先考虑抚养方的条件(如绝育、长期共同生活、经济能力等)。


2. 抚养费与探望权

抚养费计算标准(收入比例、实际需求等)。

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(如一方阻挠探望的法律救济)。


四、损害赔偿纠纷

法定赔偿情形:重婚、同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行为。

赔偿范围: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

例外:单纯感情不和或婚外情(未构成同居或重婚)通常不支持赔偿。


五、债务分担纠纷

共同债务认定:需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(如房贷、医疗费)。

个人债务:一方未签字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。


六、其他特殊纠纷

1. 同居关系析产: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,需举证贡献比例。

2. 婚姻无效或撤销:如婚前隐瞒重大疾病、胁迫结婚等。

3. 涉外婚姻纠纷:涉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。


法律依据与处理途径

主要法律: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。

解决方式:协商、调解、诉讼,诉讼中需遵循“谁主张谁举证”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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